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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的概念与辨析
2016-09-05 11:24:22
危险物品、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是在港口安全管理工作中经常遇到也容易混淆的概念,它们在内涵上既接近又有区别,在管理上适用法规、规范有交叉也有所区分,因此有必要对这几个概念进行明确的辨析。
  一、危险物品(危险品)
  1.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第七章附则中第九十六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2.辨析
  安全生产法中危险物品的定义较为粗略,凡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物质、物品都是危险物品。可以笼统的把危险物品分为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三类。
  由于安全生产法主要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等方面另有法律规定的,须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危险化学品(危化品)
  1.定义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2.辨析
  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强调的是成分比较单一的化学物质,它们具有毒性或某些化学性质,会对人身、设施、环境造成威胁。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规定,监控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药品和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条例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此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燃气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可见危险化学品的内涵较窄,判定物质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的是《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
  三、危险货物(危货)
  1.定义
  交通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对环境造成危害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规定: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2.辨析
  危险货物是专指交通运输过程中可能带来人身财产和环境危害的物质、物品。危险货物的定义包含三个含义:
  (1)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
  (2)能够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危害。
  (3)需要特别防护,是指针对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如运输中在包装、配载、温度和添加抑制剂等方面的要求等等。
  危险货物的范围较为广泛,不仅仅是包括危险物质,也包括比如武器弹药、炸弹、雷管,鱼粉、棉花等易自燃燃烧的货物。判定物质是否属于危险货物,依据的是《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际海事组织编写修订)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交通部提出并组织修订发布)。
  3.危险货物分类
  危险货物的危险性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分为9类:
  第1类,爆炸品:例如烟花爆竹、安全气囊、信号弹、炸药、起爆药等等。
  第2类,气体:例如氧气、氮气、氨、烃类等等,这些气体分压缩的和液化的两种。
  第3类,易燃液体:例如原油、成品油、苯类、香水、油漆、樟脑油等等。
  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例如赤磷、硫磺(固态)、棉花、亚麻、种子饼、鱼粉(未加抗氧化剂)等等。
  第5类,氧化剂或有机过氧化物:如高锰酸钾、双氧水、硝酸钾等。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如氰化物、砒霜、农药、丙烯腈等。
  第7类,放射性物质:金属铀、钍等等。
  第8类,腐蚀性物质:硫酸、硝酸、冰醋酸、甲醛溶液等。
  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四、总结
  从上述概念和范围的划分可以看出:
  1.危险物品是个笼统的概念,侧重于生产领域。
  2.危险化学品的概念侧重于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化学品,不包括爆炸品辐射品等。判定标准是《危险化学品名录》。
  3.危险货物的概念侧重于交通运输领域,包含有危险化学品和其他货物。判定标准是《危险货物品名表》,海运同时依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因此,举例而言,依照现行标准,棉花是危险物品也是危险货物,但不是危险化学品;柴油是危险物品也是危险货物,但不是危险化学品(国家安监总局:柴油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原油既是危险物品也是危险货物,也是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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