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货车驶入以下路段: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明珠大道)、洪安路(东海四街至明珠大道)、东海四街(洪安二街至洪安路)。
二、每天22时至次日7时禁止大货车驶入以下路段:在东海四街(洪安四街至洪安路)、洪安路(东海四街至东海道)、洪安三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洪安四街(东海四街至东海道)。
三、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四、本通告所称大货车是指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6月22日施行。